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0503-2014 船用制氮装置通用技术条件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制氮装置(以下简称制氮装置)的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以及标志、包

装、运输和贮存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高于3.0 MPa、
设计温度不高于150℃的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和膜分离制

氮装置的设计、制造和验收,也适用于海上石油平台用制氮装置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569 船用法兰 连接尺寸和密封面

GB/T 600 船舶管路阀件通用技术条件

GB/T 699—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

GB 713—2008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

GB/T 1220—2007 不锈钢棒

GB/T 2423.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A: 低温

GB/T 2423.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 高温

GB/T 2423.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Cab:
恒定湿热试验

GB/T 2423.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Fc:振动(正弦)

GB/T 2423.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Ka: 盐雾

GB/T 2501 船用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

GB/T 3783—2006 船用低压电器基本要求

GB/T 3785.1—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:规范

GB 4208—2008 外壳防护等级(IP 代码)

GB/T 7061 船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

GB/T 10250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

GB/T 10606—2008 空气分离设备术语

GB/T 11037 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强度和密性试验方法

GB/T 13306 标牌

GB/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
GB/T 17436 船舶危险区域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

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

CB/T 3161—1992 船用辅锅炉控制箱技术条件

JB/T 5902 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技术条件

JB/T 6427 变压吸附制氧、制氮设备

JB/T 6896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

GB/T 30503—2014

钢质海船入级规范(中国船级社)

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(中国船级社)

固定平台安全规则(国家经贸委)

3 术语和定义

GB/T 3783—2006 和 GB/T
10606—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变压吸附法 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;PSA

在等温条件下,采用固体吸附剂加压吸附、减压解吸原理的循环工作方法。

3.2

变压吸附制氮装置 PSA nitrogen generator

以空气为原料,采用碳分子筛变压吸附法从空气中分离制取氮气的装置。

3.3

膜分离制氮法 membrane separation nitrogen

利用氧气和氮气渗透中空纤维膜的速率不同的特点,使具有一定压力的空气通过膜组件后留下来

的气体成为高纯度氮气的方法。

3.4

膜分离制氮装置 membrane separation nitrogen
generator

在一定温度下,采用膜分离制氮法从空气中分离制取氮气的装置。

4 分类

4.1 分类

制氮装置按工作原理可分为:

a) 变压吸附制氮装置;

b) 膜分离制氮装置。

4.2 基本参数

制氮装置的基本参数按表1。

1 制氮装置的基本参数

规格参数

变压吸附制氮装置

膜分离制氮装置

氮气流量/(m³/h)

5,10,25,50,100,200,300,500,800,1000,1250,1500,1800,2000,2500,3000,4000,

5000

氮气纯度/%

≥95

95~99.5

氮气出口压力/MPa

0.50~3.00

0.02~3.00

耗能/(kW · h/m³)

0.3~0.8

≥0.4

注1:氮气流量均为标准状态(20℃、1.01325×10⁵Pa)下的气体量。

注2:表中规格参数可根据用户要求变化。

GB/T 30503—2014

4.3 产品标记

4.3.1 制氮装置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:

style="width:8.44676in;height:3.8467in" />氮气纯度数值的10000倍

氮气流量的数值,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(m³/h)

制氮装置的代号,用D 表示

变压吸附制氮:用P 表示;

制氮方法代号

膜分离制氮:用M 表示

船用代号,用C 表示

4.3.2 制氮装置标记示例如下:

流量为5000 m³/h, 氮气纯度为99.5%的船用膜分离制氮装置标记为:

制氮装置 GB/T 30503—2014 CMD5000-9950

5 要求

5.1 结构与设计

5.1.1 结构

5.1.1.1 变压吸附制氮装置

5.1.1.1.1
变压吸附制氮装置一般应由压缩空气单元(空压机组、空气缓冲罐等)、空气净化单元(冷干
机或干燥器、过滤器等)、变压吸附分离单元(装有碳分子筛的吸附器等)、氮气缓冲罐、电控箱、检测仪器
仪表(氮气/氧气分析仪、流量计、压力表等),以及配套的冷却水泵、管路系统等组成。

5.1.1.1.2
若用户需要高压氮气时,应在变压吸附制氮装置的氮气出口增设氮气增压机;若用户需要高
纯度的氮气时,应在氮气出口增设氮气纯化装置。

5.1.1.1.3 变压吸附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见附录 A。

5.1.1.2 膜分离制氮装置

5.1.1.2.1
膜分离制氮装置一般应由压缩空气单元(空压机组、空气缓冲罐等)、空气净化单元(冷干机
或干燥器、过滤器等)、膜分离单元(膜组件等)、氮气缓冲罐、电控箱、检测仪器仪表(氮气/氧气分析仪、
流量计、压力表等),以及配套的冷却水泵、管路系统等组成。

5.1.1.2.2
必要时,应在空气净化单元后增设空气加热单元(加热器、温度控制器、传感器等),以确保进
入膜分离单元的空气达到所需的恒定温度。

5.1.1.2.3
若用户需要高压氮气时,应在膜分离制氮装置的氮气出口增设氮气增压机;若用户需要高纯
度的氮气时,应在氮气出口增设氮气纯化装置。

5.1.1.2.4 膜分离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见附录 B。

5.1.2 设计

5.1.2.1 制氮装置原料空气应符合 JB/T 6427
的要求。

5.1.2.2
制氮装置所配套的空压机组、加热器(若设有)、氮气增压机(若设有)、氮气纯化装置(若设有)、

GB/T 30503—2014

冷干机或干燥器、海水泵等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船检证书。

5.1.2.3
制氮装置所配套的空气缓冲罐、吸附器本体、氮气缓冲罐等压力容器应按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》
的要求进行强度校核计算,并取得船级社的认可。

5.1.2.4
制氮装置中压力容器(例如:空气缓冲罐、氮气缓冲罐、吸附器、加热器等)均应设置安全阀。

5.1.2.5
制氮装置管路系统的设计压力应不低于空压机的最高排气压力。

5.1.2.6
对于膜分离制氮装置,选用的膜组件所标定的最高承受压力应不低于管路系统的设计压力。

5.1.2.7
工作于非危险场所的制氮装置,其电控箱及配套电气设备应按 GB/T7061
的规定进行选型和 设计。

5.1.2.8
工作于危险场所的制氮装置,其电控箱及配套电气设备应按GB/T 17436
的规定进行选型和 设计。

5.1.2.9 制氮装置管路系统中的阀门应符合 GB/T600
的要求;法兰连接尺寸应符合 GB/T 569 或 GB/T 2501 的有关要求。

5.1.2.10
制氮装置应设有能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富氧和废气排出的管路。

5.1.2.11
制氮装置管路的设计应符合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》和 GB 50235
的要求。排氧管路还应符合 JB/T 5902 的要求。

5.1.2.12
对于海上石油平台上使用的制氮装置,还应符合《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》或《固定平
台安全规则》的有关规定。

5.1.3 控制和保护

5.1.3.1 操作方式

制氮装置应具有"手动"和"自动"操作方式。"手动"方式时,可手动操作各阀门的动作;"自动"方式

时,制氮装置可按预定程序进入全自动运行状态。

5.1.3.2 控制方式

制氮装置应具有"就地"和"远程"控制方式,应能实时监测、显示产品氮气的纯度、流量、压力等性能

参数及故障状态,并能控制制氮装置启动、停止及紧急停止。

5.1.3.3 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

制氮装置的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见表2。

2 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

序 号

项 目

状态

就地控制

远程控制

系统联锁

报 警

指示

指示

仪表

记录

仪表

报 警

指示

指示

仪表

空压 机停

冷干 机/干 燥器

停止

海水

泵停

所有

自动

阀门

关闭

1

空压机

排气压力

低于

工作压力

2

空压机

排气温度

高于设计值

3

氮气纯度

低于设计值”

GB/T 30503—2014

2 ( 续 )

序 号

项 目

状态

就地控制

远程控制

系统联锁

报 警

指示

指示

仪表

记录

仪表

报 警

指示

指示

仪表

空压

机停

冷干 机/干 燥器

停止

海水

泵停

所有

自 动

阀门

关闭

4

氮气

出口压力

高于设计值

5

碳分子筛

沉降

大于设计值

6

膜组件

进气温度

高于设计值

7

冷却水压力

低于设计值

8

空压机

出现报警

信号

9

冷却水泵

出现报警

信号

10

冷干机/

干燥器

出现报警

信号

11

加热器

出现报警

信号

12

增压机

出现报警

信号

13

过滤器压差

高于设计值

14

电源

出现报警

信号

注1:●表示适用功能。

注2:表中报警均为声光报警。

氮气纯度低于设计值时,应打开排气阀,关闭进气阀。

5.2 外观

5.2.1
制氮装置表面油漆涂层应均匀、光洁,不应有气泡、脱层、流痕和明显划痕。

5.2.2 制氮装置压力容器的所有焊缝应平整,无焊瘤、夹渣。

5.2.3
制氮装置电控箱面板上的文字、字母、图形符号和标志应准确、规范、清晰。

5.2.4 制氮装置裸露的金属件应进行防锈处理,无锈蚀,无镀层脱落。

5.2.5 制氮装置表面清洁度应符合JB/T 6896 的要求。

5.3 材料

5.3.1
制氮装置主要零部件的材料按表3规定。允许采用性能不低于表3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GB/T 30503—2014

3 制氮装置主要零部件材料

主要零部件

材料牌号

标准编号

吸附器本体、空气缓冲罐、氮气缓冲罐

Q245R、Q345R

GB 713—2008

管路

10、20

GB/T 699—1999

06Cr19Ni10(304)、

06Cr17Nil2Mo2(316)、

022Cr17Nil2Mo2(316L)

GB/T 1220—2007

5.3.2 制氮装置其他零部件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书。

5.4 性能

5.4.1 氮气纯度和流量

制氮装置制得的成品氮气纯度应不小于95%,且成品氮气流量应不小于设计流量。

5.4.2 启动时间

变压吸附制氮装置从开机到产生成品氮气(氮气出口压力、流量、纯度达到要求)的时间应不超过

40 min;膜分离制氮装置从开机到产生成品氮气的时间应不超过20 min。

5.4.3 噪声

制氮装置的工作噪声A 计权声压级应不大于85 dB(A)。

5.4.4 强度

制氮装置的管路以及吸附器本体、空气缓冲罐、氮气缓冲罐等压力容器壳体应能承受1.5倍设计压

力的液压强度而无渗漏、可见变形和异常响声。

5.4.5 密性

制氮装置的管路系统以及吸附器本体、空气缓冲罐、氮气缓冲罐等压力容器,在附件安装后应能承

受装置设计压力的气压而无渗漏。

5.4.6 电气性能

5.4.6.1
对于船上安装的制氮装置,其电控箱的外壳防护等级、耐电压性能、绝缘电阻等电气性能应符
合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
5.4.6.2
对于海上石油平台上使用的制氮装置,其电控箱的外壳防护等级、耐电压性能、绝缘电阻等电
气性能应符合《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
5.4.6.3 制氮装置电控箱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/T
10250 的要求。

5.5 连续运行

制氮装置通电后,当各项参数达到额定要求后,连续运行2
h,制氮装置各项参数应处于稳定状态

且无异常现象。

5.6 环境适应性

5.6.1 制氮装置电控箱在-25℃~55℃的大气环境条件下应具备5.4的性能特性。

GB/T 30503—2014

5.6.2 制氮装置电控箱在下列相对湿度条件下应具备5.4的性能特性:

a) 当环境温度为45℃,相对湿度为95%±3%;

b) 当环境温度高于45℃,相对湿度为70%±3%。

5.6.3 制氮装置电控箱在盐雾条件下24 h,表面不应出现变色、腐蚀点等现象。

5.6.4 制氮装置电控箱在下列振动条件下应具备5.4的性能特性:

a) 频率为2.0 Hz~13.2 Hz时,位移为±1.0 mm;

b) 频率为13.2 Hz~80.0 Hz时,加速度为6.9 m/s²。

5.6.5 制氮装置在下列倾斜条件下应具备5.4的性能特性:

a) 横倾±15°;

b) 纵倾±7.5°;

c) 横摇±22.5°,周期5 s~10 s;

d) 纵摇±7.5°,周期3 s~7 s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试验条件

除另有规定外,制氮装置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检验:

a) 大气条件:温度为15℃~35℃,相对湿度为20%~80%,大气压为80 kPa~106
kPa;

b)
电源条件: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-10%~6%,频率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±5%;

c) 场地条件:通风良好。

6.2 试验测量用仪器仪表

制氮装置试验测量用仪器仪表及其精度要求如下:

a) 温度计:士0.5℃,分度值不大于0.5℃;

b) 压力表:不低于1.6级;

c) 流量计:不低于1.5级;

d) 声级计:GB/T 3785.1—2010规定的1级或2级;

e) 氮气分析仪:0~0.01%量程时,不超过士5%F.S(满量程);
>0.01%~2%量程时,不超过±2%F.S;

>2%~21%(氧气浓度最大测量值为21%)量程时,不超过±1.5%F.S。

6.3 试验项目及方法

6.3.1 外观

6.3.1.1
目视检查制氮装置的外观。结果应符合5.2.1~5.2.4的要求。

6.3.1.2 按 JB/T6896
规定的方法检验制氮装置的表面清洁度。结果应符合5.2.5的要求。

6.3.2 材料

检查制氮装置主要零部件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。结果应符合5.3的要求。

6.3.3 氮气流量

将流量计安装在氮气出口管路上;在规定的启动时间到达后测量制氮装置的氮气流量;每间隔

20min
测量1次,连续测量3次,取3次实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量数据,并按式(1)换算为标准状态

GB/T 30503—2014

下的流量。结果应符合4.2和5.4. 1的要求。

style="width:1.90672in;height:0.70686in" /> (1)

式 中 :

Qx-- 标准状态下氮气流量的数值,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(m³/h);

Q,-- 连续三次实测氮气流量数值的平均值,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(m³/h);

p、 — 流量计前氮气绝对压力的数值,单位为兆帕(MPa),p、 为表压数值与p 的
和 ;

T ——标准状态下大气绝对温度的数值,单位为开(K),T=(20+273.15)K;

p 标准大气压的数值,单位为兆帕(MPa),p=0. 101325 MPa;

T 、—— 流量计前氮气绝对温度的数值,单位为开(K),T 、
为实测的摄氏温度数值与273 . 15的和。

6.3.4 氮气纯度

在氮气出口管路上设置测量氮气纯度的取样点,采用氮气分析仪实时测量。在规定的启动时间到
达后开始测定氮气纯度,每间隔20 min
测量1次,连续测量3次。每次的测量结果均应符合5 . 4 . 1的

要求。

6.3.5 启动时间

用计时器测量制氮装置从开机到产生成品氮气(氮气出口压力、流量、纯度达到要求)的时间。结果

应符合5.4.2的要求。

6.3.6 噪 声

将声级计置于制氮装置主要操作位置前水平距离为1 m 左右、离地面高度为1.5
m 左右处。在规 定的启动时间到达后,每间隔2 h
测量1次,连续测量3次,取3次实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量数据。

结果应符合5.4.3的要求。

6.3.7 强 度

制氮装置管路以及吸附器本体、空气缓冲罐、氮气缓冲罐等压力容器的液压强度试验按GB/T
11037

规定的方法进行,试验压力为系统设计压力的1.5倍。结果应符合5.4.4的要求。

6.3.8 密 性

制氮装置的管路系统以及吸附器本体、空气缓冲罐、氮气缓冲罐等压力容器,在液压强度试验合格
后,安装所有附件,打开制氮装置的进气阀,关闭排气阀,向制氮装置输入压缩空气,试验压力为装置的
设计压力。试验过程中,应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,升压速度不超过0 . 1
MPa/min, 关闭进气阀,保压

10
min。用肥皂水检验压力容器各焊接接头和密封面。结果应符合5.4.5的要求。

6.3.9 电气性能

6.3.9.1 按 GB 4208—2008
中12.2、12.3和13.2.2规定的方法对制氮装置电控箱的外壳防护等级进行
检验。结果应符合5.4.6.1、5.4.6.2的要求。

6.3.9.2 按 CB/T 3161— 1992 中5
.4规定的方法对制氮装置电控箱的绝缘性能进行检验。结果应符合

5.4.6.1 、[5.4.6.2](https://5.4.6.2

6.3.9.3
按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》或《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》中规定的对电控设备的电压要求,
对制氮装置电控箱各控制电路之间以及所有电路对地(机壳)之间进行耐电压试验。结果应符合5.4.6.
1、

5.4.6.2 的要求。

GB/T 30503—2014

6.3.9.4 按 GB/T10250
规定的方法检验制氮装置电控箱的电磁兼容性。结果应符合5.4.6.3的要求。

6.3.10 操作方式

5.1.3.1 的要求。

6.3.11 控制方式

5.1.3.2

的要求。

6.3.12 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

制氮装置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的试验项目和方法见表4。

4 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试验项目和方法

序号

试验项目

试验方法

试验结果

1

空压机排气压力

低报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(具备5.4的性能特性的工作状态)下,将空 气瓶中气体放空,使压缩空气压力低于空压机正常工作压力,观察

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1的要求

2

空压机排气温度

高报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将空压机出口温度变送器插入到高于设

计值的热水中,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2的要求

3

氮气纯度低报警

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将氮气纯度检测设备的纯度报警值设定 为高于产品氮气纯度要求值,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

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3的要求

4

氮气出口压力高

报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手动短接氮气出口压力的高压开关信

号,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4的要求

5

碳分子筛沉降报

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手动模拟碳分子筛沉降,观察系统报警、

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5的要求

6

膜组件进气温度

高报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将膜组件进气温度变送器插入到高于设

计值的热水中,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6的要求

7

冷却水压力低报

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将冷却水管上阀门关小,使冷却水水压

低于设计值,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7的要求

8

空压机故障报警

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关闭空压机电源,造成人为失电故障,观

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8的要求

9

冷却水泵故障报

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关闭冷却水泵电源,造成人为失电故障,

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9的要求

10

冷干机/干燥器

故障报警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关闭冷干机/干燥器电源,造成人为失电

故障,观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10的要求

11

加热器故障报警

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关闭加热器电源,造成人为失电故障,观

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11的要求

12

增压机故障报警

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关闭增压机电源,造成人为失电故障,观

察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12的要求

13

电源故障报警

保护

制氮装置正常工作状态下,关闭控制电源,造成人为失电故障,观察

系统报警、故障显示及系统联锁情况

应符合5.1.3.3表2

序号14的要求

GB/T 30503—2014

6.3.13 连续运行

启动制氮装置,当各项参数达到额定要求后,连续运行2
h,检查制氮装置各项参数的变化。结果

应符合5.5的要求。

6.3.14 环境适应性

6.3.14.1 通则

制氮装置环境适应性试验在冷态下进行,测试所需外部信号可用模拟信号代替。

6.3.14.2 低温

制氮装置电控箱的低温试验按 GB/T 2423.1规定的方法进行,严酷等级为:
-25℃±2℃、试验

2 h。结果应符合5.6.1的要求。

6.3.14.3 高温

制氮装置电控箱的高温试验按 GB/T2423.2
规定的方法进行。严酷等级为:55℃±2℃、试验

2h。 结果应符合5.6.1的要求。

6.3.14.4 空气相对湿度

制氮装置电控箱的空气相对湿度试验按GB/T 2423.3
规定的方法进行,严酷等级分别为:45℃士

2℃、95%±3%、试验12 h;55℃±2℃、70%±3%、 试验12 h。 结果应符合5.6.2的要求。

6.3.14.5 盐雾

制氮装置电控箱的盐雾试验按 GB/T 2423.17 规定的方法进行,试验周期为24
h。 结果应符合

5.6.3的要求。

6.3.14.6 振动

制氮装置电控箱的振动试验按GB/T
2423.10规定的方法进行。在5.6.4规定的频率范围、振动幅

值下,持续试验2 h。 结果应符合5.6.4的要求。

6.3.14.7 倾斜

制氮装置的倾斜试验可在倾斜试验台上进行,也可在装船后进行。使制氮装置分别在船舶处于
5.6.5规定的各种倾斜状态下工作,其中,横倾和纵倾的试验时间不少于15 min;
横摇和纵摇的试验时间

不少于30 min,试验周期分别为5 s~10 s、3s~7s。 结果应符合5.6.5的要求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分类

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:

a) 型式检验;

b) 出厂检验。

7.2 型式检验

7.2.1 制氮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GB/T 30503—2014

a) 新产品试制、定型或鉴定;

b) 首制产品,包括转厂生产的首制产品;

c) 产品材料、结构、工艺有重大改变,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或质量;

d) 国家主管检验机构提出要求。

7.2.2 制氮装置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为1台。

7.2.3 制氮装置型式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5。

5 制氮装置检验项目和顺序

序号

检验项目

型式检验

出厂检验

要求章条号

试验方法章条号

1

外观

5.2

6.3.1

2

材料

5.3

6.3.2

3

氮气流量

4.2、5.4.1

6.3.3

4

氮气纯度

5.4.1

6.3.4

5

启动时间

5.4.2

6.3.5

6

噪声

5.4.3

6.3.6

7

强度

5.4.4

6.3.7

8

密性

5.4.5

6.3.8

9

电气性能

5.4.6

6.3.9

10

操作方式

5.1.3.1

6.3.10

11

控制方式

5.1.3.2

6.3.11

12

系统监控与安全保护

5.1.3.3

6.3.12

13

连续运行

5.5

6.3.13

14

环境适应性

5.6

6.3.14

注:●必检项目; —不检项目。

7.2.4
制氮装置型式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要求,则判为型式检验合格。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允许
在采取纠正措施后进行复验。若复验符合要求,则仍判制氮装置型式检验合格;若复验时仍有不符合要

求的项目,则判制氮装置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
7.3 出厂检验

7.3.1 每台制氮装置均应进行出厂检验。

7.3.2 制氮装置出厂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5。

7.3.3
制氮装置出厂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要求,判定为出厂检验合格。若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,允许
在采取措施后进行复验。若复验符合要求,则仍判制氮装置出厂检验合格;若复验时仍有不符合要求的
项目,则判制氮装置出厂检验不合格。

8 标志

8.1 产品标志

8.1.1
制氮装置应在其制氮单元(变压吸附分离单元/膜分离单元)明显位置装有固定铭牌。铭牌应符

GB/T 30503—2014

合 GB/T 13306 的要求。铭牌应包含以下内容:

a) 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;

b) 工作压力,单位为兆帕(MPa);

c) 氮气纯度,以百分比计(%);

d) 氮气流量,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(m³/h);

e) 氮气出口压力,单位为兆帕(MPa);

f) 额定电压,单位为伏特(V);

g) 额定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;

h) 总功率,单位为千瓦(kW);

i) 制造商名称;

j) 出厂编号;

k) 制造日期;

1) 船检标志。

8.1.2 制氮装置各配套设备应装有符合GB/T13306
要求的铭牌。铭牌内容应包含设备的主要性能参

数和制造厂名称、出厂编号、制造日期、船检标志等。

8.2 包装标志

制氮装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/T13384 的要求。

9 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9.1 包装

9.1.1 制氮装置的包装应符合 GB/T 13384 的有关规定。

9.1.2 制氮装置出厂时应包括以下随机文件:

a) 制氮装置装箱清单和备件清单;

b)
制氮装置使用说明书、布置图、控制电路图、外接线路图、外型尺寸图、安装尺寸图等;

c) 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书和船检证书;

d)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书(防爆要求时);

e) 产品合格证书和船检证书;

f) 操作手册。

9.2 运输

9.2.1 制氮装置吊装过程中,应轻吊、轻放,避免碰撞。

9.2.2
运输过程中应对制氮装置包装箱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和防淋雨、防溅水措施。

9.3 贮存

制氮装置应贮存于清洁、通风、干燥、无腐蚀气体的室内场所,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。

GB/T 30503—2014

A

(规范性附录)

变压吸附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

变压吸附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见图 A.1。

style="width:11.1in;height:4.52708in" />

A.1 变压吸附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

GB/T 30503—2014

B

(规范性附录)

膜分离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

膜分离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见图 B.1。

style="width:11.13333in;height:4.50694in" />

B.1 膜分离制氮装置的结构框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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